首先,咱们得明确什么是“事实婚姻”。简单来说,就是男女双方没正式领证,但以夫妻名义过着小日子。这种情况下,要是其中一方不幸离世,另一方能不能继承遗产呢?
答案是:能!但这可不是随口说的,咱们得找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有个《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若干意见》,里面第13条白纸黑字写着:只要认定为事实婚姻,同居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就能以配偶身份继承遗产。
这“事实婚姻”啊,还具有婚姻的效力,双方就是法律上的“夫妻”了,权利义务跟正式夫妻没啥两样。财产问题嘛,有约定的按约定来,没约定的就按婚姻法关于夫妻财产制的规定办。同居期间生的孩子,那也是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不过,这里有个小插曲,事实婚姻的认定还分时间呢。1994年2月1日是个分水岭,在这之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在这之后的,法院会提醒你们补办结婚登记,不补办的,那就只能按解除同居关系来处理了。
所以,朋友们,要是你们或者身边的朋友遇到这种情况,记得看看是在哪个时间点哦。财产分配时,也得考虑妇女、儿童的利益,根据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来妥善处理。
总而言之,事实婚姻的配偶是有继承权的,但具体操作还得看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遇到这种问题,最好还是找专业的婚姻律师咨询一下,毕竟,法律的事儿,咱们还是得严谨点,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