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怎么规定


首先,咱们得明确一点: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是有权利探望孩子的,这叫做探视权。而另一方呢,有义务协助,可别给孩子探视设置障碍哦!

探视方式:说起来挺灵活的,有“看望式”和“逗留式”两种。看望式就像老朋友见面,到指定地点聊聊;逗留式呢,更像是短期度假,把孩子接到自己家住几天。具体怎么选,看双方怎么商量,当然,得优先考虑孩子的感受和需要。

探视时间:这个也是可以商量的。每周几次、每次多久,节假日怎么安排,都可以坐下来好好聊聊。记住,目的是为了孩子好,别让孩子觉得探视是种负担。

但是,话又说回来,如果探望真的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比如有暴力倾向、不良嗜好啥的,那法院可是会依法中止探望的。不过,等这些不利因素消失了,探望权还是会恢复滴。

> 刘叶青律师

遇到问题怎么办:万一离婚后一方不给探视孩子,别急,咱们有招儿!先试着友好协商,毕竟都是孩子的爹妈,别让孩子为难。协商不成,可以找单位、居委会啥的来调解,他们可是很擅长处理这些家庭琐事的。实在不行,还可以上法院,法律可是站在正义的一边的!

说到这儿,我得提醒一句:探视权是法律赋予的权利,谁也别想轻易剥夺。当然,行使权利的时候也得讲规矩,别给孩子添乱。

最后,希望每位父母都能以孩子的身心健康为重,别让离婚成为孩子成长路上的绊脚石。探视权,不仅仅是权利,更是责任和爱心的体现。咱们一起努力,给孩子一个温馨、和谐的成长环境吧!